更正啟事:前文「王如玄到底有沒有違反法律?」其中,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24條:「由主管機關配售之住宅,除依法繼承者外,承購人自產權登記之日起未滿五年,不得自行將住宅及基地出售、出典、贈與或交換。 」因為此條列僅規範「承購人」,未規範向承購人購買權利或房舍之「購買人」,故難以此條例認定購買人王如玄違法。至於為何可以取得尚未興建仍在規劃中軍宅之相關資訊,是否有其他舞弊情事,尚難得知。有關王如玄認為自己「無道德瑕疵」的說法,更是不足為外人道;因為王如玄的道德「標準」為何,外人更是無從得知。 Tags: 204 comments 4101 likes 76 shares Share this: 彭文正 About author not provided 敬請鎖定YouTube,每天晩上8:00-9:00,台灣最勇敢的政論節目《政經關不了》 130197 followers 129997 likes "http://zh.wikipedia.org/wiki/%E5%BD%AD%E6%96%87%E6%AD%A3" View all posts